“现金工”要凉了?移民部被曝因“无薪资证明”拒签PR!律师专业解读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08:56:07 阅读量:110


这两天,移民圈在热议一件事:有申请人因拿不出“薪资证明”被拒签永久居民PR,而被质疑的多是带有现金发薪的工作经历,也就是常说的“现金工”。

话题迅速发酵,本地论坛上也有不少从业者分享案例和看法。尽管加拿大移民部(IRCC)尚未发布统一口径,讨论热度不减。

起因是有移民顾问在社媒X和Facebook上表示,近期出现以“未能证明有报酬”为由的拒签;现金薪资的经历更容易被质疑。

贴文指出,其中个别个案未先收到序公正函(PFL)即没有提前给申请人补件解释的机会,这点也引发了不少争议。

其实早在今年8月,部分移民媒体和律所就提醒:移民部IRCC 对现金工资相关材料的审查在收紧,申请人仅凭一封雇主证明信已难以说服签证官,最好辅以工资单、银行入账凭证、税务记录等第三方可核验材料。

现实中,现金发薪长期存在于不少行业与小微企业,从家庭餐馆到自由职业并不罕见。而移民系统也接受雇主证明信作为工作经验证明,只要内容详实(岗位、职责、工时、薪资、起止日期)且可核查。因此,这次“以薪资证明不足拒签”的走向,才会引起更大关注。

业内人士预计,后续不排除会有司法复核(JR),推动官方进一步明确“可接受的薪资证明”应如何提交与审查。

也就是说:焦点不是“现金是否合法”,而是你能否把已领取并申报的薪资证明得清楚、对得上、查得到



按《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》(IRPR),“工作”=有薪(工资或佣金)的受雇活动;法规并未限定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工资卡支付。也就是说,现金、支票、转账在原则上都可以,只要材料可核验、逻辑自洽。


关键在于“可核验:提交的证据能否让签证官合理相信“这份工作确实有报酬,且与申报一致”。


工资单、入账记录、税务凭据等第三方留痕缺失或互相对不上的时候,哪怕“现金”本身不违法,也更容易触发质疑,甚至拒签。








为什么会引发争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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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绕这一话题,热议主要集中在三点

  1. 程序公正(PFL)
    按惯例,签证官对关键事实存疑应先发 PFL,给申请人解释或补料的机会。个别个案被指跳过这一步直接拒签,自然引来对流程是否充分的质疑。

  2. 证据门槛上行
    为遏制“纸面经历/虚假雇佣”,一线审查越来越看重第三方可核验痕迹——例如工资单、银行流水、税务记录等。材料不自洽、对不上的,风险显著上升.

  3. 行业现实的碰撞
    在不少小微企业,现金发薪并不罕见;但一旦留痕不完整(比如缺少入账凭证或税表),就容易被视为高风险,更容易触发质疑甚至拒签。

所以,最该留意的,就是那些现金发薪但工资单、流水、税单不齐,仅提交雇主信缺少第三方佐证、以及在家族企业/小微企业任职流程不规范且证据分散的申请人。







该怎么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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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正好属于上述高风险人群,先别慌——从一次有序的自检开始。自检的目标是打通“用工关系、 已付报酬、合规留痕”三条线,形成可交叉印证的闭环。

用工关系线

  • 雇主证明信:抬头与联系方式、签字人、岗位/职责、工时、薪资、起止日期齐全可回拨

  • 劳动合同、在职/离职证明;可附人事联系人便于回访。

已付报酬线

  • 工资单:周期/金额与申报一致;

  • 银行流水/入账凭证:现金发薪用存款单/柜台回单,并逐笔备注对应工资单日期与金额;

  • 税务记录:T4、NOA、社保/代缴清单等。

合规留痕线

  • 考勤、排班、工时单;

  • 工单系统/邮件往来、门禁/工牌记录;

  • 与岗位相关的第三方证据(客户发票、收据存根、项目截图等)。







收到 PFL/被拒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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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的案件已经进入“质疑/决定”阶段,处理要更有章法。

  • 拿到PFL:对照疑点逐条回应;提交原始凭证(薪资系统导出、会计说明、税务回执等);时间不够就申请合理延期以调取历史记录。

  • 未发PFL即被拒:细读拒签信,评估“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可得”,再考虑是否走司法复核(JR)

  • 提示:JR审查“官员决定是否合理”,材料质量仍是胜负手。

总之,问题不在于是不是现金工资,而是在于夯实的证据。把三条证据线织成闭环,你的 PR 申请才能在更严格的审查下更有说服力。更多详情,欢迎咨询:baxianchuguo